机构设置

部门职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职责:

一、负责编制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与国外高校、科研机构友好交流关系的建立,负责合作协议的签署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外事活动的策划、实施。

四、负责学校出访团组年度计划制定、出访任务落实及出访手续办理。

五、负责学校师生公派出国留学、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出访任务的审批。

六、负责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前期培育、组织申报、项目执行监管及项目成果报送工作。

七、负责长短期外国专家入境手续办理及来校工作期间的外事归口管理。

八、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的前期联络、审核、报批及后续的涉外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生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的平台搭建、拓展及组织实施。

十、负责学校主办的国际学术会议的审核报批。

十一、负责学校英文网站建设。

十二、负责对外宣传以及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系交流。

十三、负责学校涉外事务工作归口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十四、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重点做好师生出国学习交流的行前教育管理,出国期间的校际对接管理,回国返校后的部门协同管理,做好国际化工作的全员参与、全过程把控、全方位落实,在国际化工作中切实发挥“三全育人”职能。

十五、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六、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制定学校对港澳台地区的交流计划。

二、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对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项目。

三、负责对我校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归口管理及我校赴港澳台地区交换生的选派工作。

四、负责学校涉港澳台地区来访接待活动的组织实施。

五、推进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重点做好师生赴港澳台地区学习交流的行前教育管理,在港澳台地区期间的校际对接管理,入境返校后的部门协同管理,做好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交流工作的全员参与、全过程把控、全方位落实,在与港澳台地区合作与交流工作中切实发挥“三全育人”职能。

六、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七、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