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安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长大外事[2018]134号)规定,经学生个人申请及相关部门审核,现将学校赴外学习交流资助学生(2023年第七批)予以公示。
详细资助学生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7日-9月13日
联系电话:029-61105297,联系邮箱:jingwen@chd.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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