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加快培养一批具有中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全球治理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现组织我校相关单位申报此项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申报形式
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由高校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可连续执行三年,由各高校自行推荐确定选派人员派出;高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
(二)面向学院
全校与国外高校开设国际组织相关课程的学院或国际化程度较高的院系均可牵头组织申报。
(三)重点立项或支持方向
1.重点支持有关国际组织基地班、教改试点项目或针对国际组织急需和紧缺专业精准培养的项目。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人员的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鼓励申报人自行与国外院系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
二、项目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项目可申请学费资助。
三、申报流程
(一)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请于4月30日前通过电话(61105297)或QQ(740221524)联系和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张老师或罗老师;
(二)即日起-8月15日,申报单位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计项目内容,签订合作协议,并及时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发送至邮箱我处邮箱(jingwen@chd.edu.cn)。
(三)8月15日-9月1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等择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于11月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资助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