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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依托我校获批的“中国-东盟交通基础设施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公派专项,我校每年可自主选拔6名学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全公派资助赴相关合作院校学习交流进行博士联合培养、硕士联合培养现正式启动项目人员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简介
国别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旨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特别是“一带一路”倡议,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复合型高水平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
二、“中国-东盟交通基础设施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项目介绍
(一)合作院校
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马来西亚理科大学、马拉工业大学。
(二)留学身份和资助范围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2)硕士联合培养: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三)申报专业
公路学院为主,其他理工类学院硕博士研究生(包括经管学院及建筑学院)如研究领域接近也可参加。
(四)资助规模
每年共资助6名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参考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41)。
(二)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四)满足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
四、人员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次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其他信息可查看《2023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https://www.csc.edu.cn/article/2402
五、申请流程
感兴趣的同学,请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关注我处官方微信公众号“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CHD-GJC),阅读相应的项目通知,点击通知正文底部的阅读原文,在【2月7日前】填写相关报名信息进行校内报名,报名后我处指导学生准备申请材料;
(二)即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前,学生自行联系外方学校合作导师,获得合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三)2022年3月10日-20日,在国际处的指导下,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完成申请材料准备工作,并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六、校内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同学,请QQ(740221524)咨询张老师。
欢迎添加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CHD-GJC)官方微信。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