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依托我校获批的“中俄金属增材制造技术(3D打印)拔尖创新人才平台建设项目”和“中俄创新学科水文生态学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公派专项,我校每年可自主选拔42名师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全公派资助赴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莫斯科国立大学、俄罗斯国立地质勘探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学习交流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进行博士联合培养、硕士联合培养、本科插班生交流及开展高层次教师短期访问,现正式启动项目宣讲及人员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宣讲会信息
(一)宣讲时间:2023年1月13日(周五) 下午14:00开始。
(二)腾讯会议号:863-545-513(无密码直接进入)。
(三)主讲人:张妍、李军媛
二、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该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二、“中俄金属增材制造技术(3D打印)拔尖创新人才平台建设项目”项目介绍
(一)合作院校
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英文授课)
(二)留学身份、规模及资助范围
(1)攻读博士研究生(资助学费):可选拔5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及全额学费,连续资助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2)博士联合培养:可选拔1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及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连续资助6-24个月。
(3)攻读硕士研究生(资助学费):可选拔10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资助学费、学生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300美元/月),连续资助10-36个月(含一年语言预科)。
(4)硕士联合培养:可选拔2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资助学费、学生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300美元/月),连续资助3-12个月。
(5)访问学者:选拔2名教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及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连续资助3-12个月。
三、“中俄创新学科水文生态学人才培养项目”项目介绍
(一)合作院校
莫斯科国立大学、俄罗斯国立地质勘探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
(二)留学身份、规模及资助范围
(1)攻读博士研究生(资助学费):可选拔2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及全额学费,连续资助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2)博士联合培养:可选拔1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及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连续资助6-24个月。
(3)攻读硕士研究生(资助学费):可选拔10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资助学费、学生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300美元/月),连续资助10-36个月(含一年语言预科)。
(4)硕士联合培养:可选拔2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资助学费、学生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300美元/月),连续资助3-12个月。
(5)访问学者:选拔2名教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及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连续资助3-12个月。
(6)本科插班生:可选拔5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及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连续资助6-36个月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参考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220929/20220929150028_0755.pdf)。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 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 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 岁(2005年1月1日前出生)。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各选派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式工作人员。研究生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 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 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 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4.攻读硕士研究生:须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 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5.硕士联合培养: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6.本科插班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需已获得进入外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国外后无需语言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七)外语水平说明
1.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
五、申请流程
有意参加此项目者,请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关注我处官方微信公众号“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CHD-GJC),阅读相应的项目通知,点击通知正文底部的阅读原文,在【1月18日前】填写相关报名信息进行校内预报名,报名后我处指导学生准备申请材料;
(二)即日起至2023年3月1日前,学生或老师自行联系外方学校合作导师,获得合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三)2023年3月1日-10日,在国际处的指导下,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完成申请材料准备工作,并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六、校内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同学,请QQ(740221524)咨询张老师。
欢迎添加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CHD-GJC)官方微信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