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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选派办法》,依托我校获批的“面向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需求的城乡空间水文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国家公派专项,我校可自主选拔师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全公派资助赴相关合作院校学习交流进行攻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及开展高层次教师短期访问,现正式启动项目人员申报及宣讲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宣讲会信息
(一)宣讲时间:2023年1月5日(周四) 下午14:30开始。
(二)腾讯会议号:465 482 339(无密码直接进入)。
(三)主讲人:罗平平。
二、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项目简介
为加快培养一批服务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乡村振兴应用型人才,提升研究生国际化人才培养能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三、“面向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需求的城乡空间水文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项目介绍
(一)合作院校
日本京都大学、熊本大学、上智大学、马来西亚理科大学
(二)留学身份、规模及资助范围
1.攻读硕士研究生:可选拔3人,连续资助12-24个月。
2.硕士联合培养:可选拔3人,连续资助3-12个月。
3.访问学者:选拔1名教师,连续资助3-12个月。
(三)申报专业
我校理工类相关专业,具体专业分类请查看附件。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专栏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参考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07)。
(二)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四)各选派类别要求:
1. 访问学者应为项目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应为项目单位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申请流程
有意参加此项目者,请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关注我处官方微信公众号“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CHD-GJC),阅读相应的项目通知,点击通知正文底部的阅读原文,在【1月18日前】填写相关报名信息进行校内预报名,报名后我处指导学生准备申请材料;
(二)即日起至2023年4月1日前,学生或老师自行联系外方学校合作导师,获得合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三)2023年4月1日-10日,在国际处的指导下,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完成申请材料准备工作,并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六、校内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同学,请QQ(740221524)咨询张老师。
欢迎添加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CHD-GJC)官方微信咨询。
附件:面向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需求的城乡空间水文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项目专业列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