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与交流,落实《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杜布罗夫尼克纲要》精神,现组织我校相关单位申报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申报条件
应与一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高校间的书面承诺函。
(二)合作形式
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人才联合培养等。
(三)资助领域
2022年度重点支持中欧高校在医学医药、智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生命科学、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国际传播、文化遗产等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四)资助项目数量及金额
2022 年度资助项目数为2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资金视项目不同分为3-10万元不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 于2022年度一次性拨付。
(五)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2年12月-2024年11月),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期到期月提交结项报告。
二、限项规定
(一)本年度每个中方高校限报2个课题。
(二)不得将已出版,且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作为本项目课题进行申报
(三)不得将已立项的其他课题在本项目中重复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本通知有关规定,
2.选题不符合通知要求;
3.申请表填写有缺项、内容不实、弄虚作假, 或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
4.有其他不良记录者。
(二)在同等条件下, 下列情形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1.外方合作单位提供配套资金(需提供资金证明文件)
2.申请单位与外方具有良好合作基础;
3.项目内容,安排合理,创新性显著,可行性高;
4.预期成果显著,且具有良好转化和应用前景。
四、申报流程
(一)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请于11月11日前联系国际处罗老师(微信/电话:18789468973,邮箱:gjhzbgs@chd.edu.cn);
(二)11月15日前,申报单位应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计项目内容,并在线完成项目申报内容填报;
(三)11月2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组织修改、完成推荐并报送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