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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 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依托我校获批的“中俄金属增材制造技术(3D打印)拔尖创新人才平台建设项目”和“中俄创新学科水文生态学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公派专项,我校每年可自主选拔42名师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全公派资助赴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莫斯科国立大学、俄罗斯国立地质勘探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学习交流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进行博士联合培养、硕士联合培养、本科插班生交流及开展高层次教师短期访问,现正式启动项目人员申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该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二、“中俄金属增材制造技术(3D打印)拔尖创新人才平台建设项目”项目介绍
(一)合作院校
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英文授课)
(二)留学身份、规模及资助范围
(1)攻读博士研究生(包学费):可选拔5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及全额学费,连续资助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2)博士联合培养:可选拔1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及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连续资助6-24个月。
(3)攻读硕士研究生(包学费):可选拔10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资助学费、学生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300美元/月),连续资助10-36个月(含一年语言预科)。
(4)硕士联合培养:可选拔2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资助学费、学生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300美元/月),连续资助3-12个月。
(5)访问学者:选拔2名教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及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连续资助3-12个月。
(三)申报专业
凡我校相关专业均可报名参加。
三、“中俄创新学科水文生态学人才培养项目”项目介绍
(一)合作院校
莫斯科国立大学、俄罗斯国立地质勘探大学、圣彼得堡彼得大帝理工大学
(二)留学身份、规模及资助范围
(1)攻读博士研究生(包学费):可选拔2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及全额学费,连续资助36-60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2)博士联合培养:可选拔1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及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连续资助6-24个月。
(3)攻读硕士研究生(包学费):可选拔10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资助学费、学生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300美元/月),连续资助10-36个月(含一年语言预科)。
(4)硕士联合培养:可选拔2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资助学费、学生往返旅费、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300美元/月),连续资助3-12个月。
(5)访问学者:选拔2名教师,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及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资助标准:1600美元/月),连续资助3-12个月。
(6)本科插班生:可选拔5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往返旅费及按标准资助每月生活费及杂费,连续资助6-36个月
(三)申报专业
凡我校相关专业均可报名参加。
四、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 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 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 18 周岁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各选派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式工 作人员。研究生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职人 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 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 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6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 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 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4.攻读硕士研究生:须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 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5.硕士联合培养: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 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6.本科插班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 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 公益活动;申请时需已获得进入外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 明确学生赴国外后无需语言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 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七)外语水平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 (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2159)
使用俄语作为工作语言的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申请人,俄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我委统一组织的俄语培训(俄语培训通常安排在 每年暑期进行),培训合格方可派出。派出后可进行一年语言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该项目亦可支持学生、学者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外方邀请信中须明确表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申请时英语需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五、人员派出及管理
本次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其他信息可查看2022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https://www.csc.edu.cn/attached/file/20210929/20210929142300_8469.pdf)
六、申请流程
有意参加此项目者,请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关注我处官方微信公众号“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CHD-GJC),阅读相应的项目通知,点击通知正文底部的阅读原文,在【7月12日前】填写相关报名信息进行微报名,报名后我处指导学生准备申请材料;
(二)即日起至2022年9月1日前,学生或老师自行联系外方学校合作导师,获得合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三)2022年9月1日-10日,在国际处的指导下,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完成申请材料准备工作,并登录国家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申报。
七、校内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同学,请QQ(740221524)咨询张老师。
欢迎添加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CHD-GJC)官方微信咨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