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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学友汇”活动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靖雯 发布时间:2025-02-25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CSC 学友汇”活动的通知》(留金法〔2025〕1号)要求,我校组织开展2025年“CSC学友汇”活动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应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引才引智引技、区域民生服务、特色学科交流等进行设计,务必简洁凝练、立意鲜明、突出特色。

二、内容形式

活动内容可包含学术交流、成果展演、求职就业、产学研融合、学友下乡等多类模块。

三、活动组织

国家留学基金委为活动主办单位,负责活动审批和指导。我校报送活动方案,经批复后组织实施。

(一)每场活动一般不超过3天(含抵离日各半天),规模控制在50-200人,参加活动的公派留学人员不低于活动总规模的70%。鼓励面向本地区及全国学友开展活动。鼓励多单位合办,打造有一定延续性的品牌活动。

(二)活动主要于2025年上半年开展,最迟不晚于10月31日。不安排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及有安全风险的活动,不影响正常教学及工作安排。

四、活动经费和预决算

承办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循“厉行节约、专款专用、依规依据、力求实效”的基本原则,做到科学、合理、规范。强化预决算管理,严格审核把关。支出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不得挪用、占用、截留,不得用于其他无关开支。

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承办单位须提交活动成效报告等材料。

五、活动申报

(一)请有意向申报单位先于2025年3月5日前,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科。联系人:张靖雯(电话61105297)

(二)3月11日前,报送活动申请表等材料。


附件:“CSC学友汇”活动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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