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报名、校内审核,我校拟推荐以下人员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序号
姓名
渠道名称
留学身份
1
白冰
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专项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
贺慧汀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0日-4月16日
联系电话:029-6110529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究生院
2025年4月10日
下一篇:关于推荐张旭阳等3人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公示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