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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最新通知,“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现新增一批次人员申报。依托我校获批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我校可自主选拔师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全公派资助赴相关合作院校进行攻读硕士、硕士联合培养、攻读博士、博士联合培养,以及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访问交流,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专项简介
按照“先立项,后选拔”的选派办法,由相关学科根据人才培养需求及与国外院校合作情况,先行申报留学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获批立项后,项目单位按照获批的人选类别及有关条件自主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并录取。获批项目的执行期一般为三年。
二、2025年国别项目公派专项列表及名额汇总
项目名称 |
面向“一带一路”倡议下可持续水资源与人居和生态环境管理比较研究项目 |
合作院校 |
日本京都大学、日本熊本大学、日本上智大学、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荷兰特文特大学、尼泊尔博卡拉大学、意大利米兰理工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 |
专业大类 |
管理工程、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土地工程、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林学、地质工程、遥感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水利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建筑学、园林景观、资源工程、农田水利、水木保持、地理学、测绘工程 |
派出类型及剩余名额 |
高级研究学者1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博士后1人/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人/年 |
三、申请条件及材料要求
请仔细阅读官方专栏中材料说明内容,根据不同身份类型准备对应材料,如有问题请具体咨询国际处项目科。
(专栏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64)
四、申请流程
项目流程 |
时间节点 |
准备材料 |
关注微信公众号“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查看相关通知,并于8月11日前进行校内预报名(如有意向即可先校内预报名并具体咨询,后续通知均在报名群中发布,将不再发布校内通知);即日起,自行联系外方学校,建议2025年8月底前,获得合作院校的无条件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
校内选拔 |
8月20日-8月30日 |
网上报名 |
9月1日-11日 |
审核录取 |
2025年10月底 |
赴外学习 |
2025年11月-2026年12月31日 |
五、校内联系方式
有意向的师生,请电话(029-61105297)或QQ(740221524和1214183492)咨询。
欢迎关注长安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CHU-GJC)官方公众号了解更多国际交流项目。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