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专家

聘请程序

外籍专家/教师来华手续办理指南

一、外籍专家/教师入境前签证材料办理

(一)F字签证

邀请外籍专家来华,从事科研、教学、指导、咨询等工作,且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90天(含)的,视为访问、交流、考察性质。外籍专家持主请学院或教师出具的邀请信或陕西省科技厅签发的《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办理在华停留时间不超过(含)90天的“访问签证”(F字签证)。

所需资料为:

(1)《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的相关信息(附件1)

(2)外专本人的有效护照信息页

(3)短期聘用合同或邀请函(需盖学院公章)

(4)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5)用人单位向国际处提交申请报告。(附件2)

以上材料除护照外,所有非中文文件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且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Z字签证(10个工作日)

外专来华停留时间超过90天的,均视为工作性质,须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工作签证”(Z字签证)和居留许可手续。一般B类人才可申请办理1年工作签证,高端A类人才可申请办理3-5年工作签证。Z字签证允许多次出入中国国境。

所需资料:

(1)长安大学外籍教师聘用审批表

(2)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

(3)外专/外教的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4)体检证明

(5)个人简历(附件3)

(6)外专/外教聘用合同

(7)工作资历证明(即国外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8)无犯罪记录证明(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认证件)

(9)最高学位证书(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外国驻华使(领)馆或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最高学位证书认证件)

(10)外专/外教若有家属或子女随行,需提供结婚证书或子女出生证明

以上材料除护照外,所有非中文文件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且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三)R字签证

除可申请Z字签证外,符合标准的外国高端人才也可申请“人才签证”(R字签证)来华。符合标准条件的外国高端人才,持陕西省科技厅出具的《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等申请材料,将可获发5-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的外国人才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将获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

所需材料:

(1)《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申请表》

(2)护照信息页

(3)符合A类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入选人才计划证书、获奖证书等)

(4)国外院校出具的在职证明

以上材料除护照外,所有非中文文件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且翻译件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外籍专家/教师入境后手续办理

(一)办理“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24小时内)

外籍专家/教师若选择在酒店住宿,须在入住后24小时内将护照提供给酒店办理“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若选择在居民家中住宿,须在入住后24小时内需前往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

(二)体检(办理时限:约5个工作日)

外籍专家/教师来校后3天内,外专须前往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10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00,咨询电话:029-85407230)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电子版及纸质版送至国合部进行体检。

体检需携带:专家本人护照原件、护照复印件、4张2寸照片(也可现场拍照)。(体检当日须空腹,体检费用:350元左右人民币)

(三)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15个工作日)

外籍专家/教师入境后30日内须前往西安市公安局出入境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地址:太白南路与科技路交叉口西100米,联系电话:86755622,86755625)。

(1)外国人在华居留证件申请表

(2)外专本人2寸免冠照片3张

(3)国际处公函

(4)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5)临时住宿登记表复印件

(6)外专本人有效护照原件及护照、护照签证页,入境页复印件

(7)外国人体检证明原件


联系部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入境事务管理科

联系人:魏莘欣

办公地点:北校区北辰楼802

联系电话:(029)61105295

电子邮箱:fas@chd.edu.cn




附件【附件3 简历模板.docx
附件【附件2 申请报告.docx
附件【附件1.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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