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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张靖雯 发布时间:2025-07-21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为培养一批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现组织我校相关单位申报此项目,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可查看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80

(一)申报形式

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方式,由高校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获批后,可连续执行三年,由各高校自行推荐确定选派人员派出;高校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

(三)选派模式具体要求

1.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2.每个立项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至多不超过5个。中外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鼓励申报人自行与国外院系签订院系级实质性合作协议。

3.主要支持“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研究,主要涵盖国际关系、国际政治、历史、法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以及少量与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的理工科专业。

4.按需选派,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二、项目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3.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

三、申报流程

(一)有意向申报的二级学院请通过电话(029-61105297)或微信(jw_wen6)联系和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张靖雯,请查看《实施指南》(附件1)及《常见问题解答》(附件2);

(二)即日起-9月,申报单位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设计项目内容,签订合作协议,并及时将申报书(附件3)发送至邮箱我处邮箱(jingwen@chd.edu.cn);

(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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