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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国际(两岸)会议申请流程

2022年11月08日 16:45  点击:[]

一、概念界定

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举办的,与会者来自3个或3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

二、申报原则

谁申报、谁负责、谁主办、谁主责。

三、会议类别

1.重大国际会议:1)外宾100人以上、会议总人数400以上的社科类国际会议,外宾300人以上、会议总人数800以上的自然科学类国际会议;2)有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的高级别国际会议;3)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国际会议;4)事关我核心利益、重大敏感问题及重要国际问题的国际会议。

2.一般国际会议:参会外宾人数及总人数少于重大国际会议人数且不存在以上2)、3)、4)类情况的。

四、会议预报

一般社科类国际会议、外宾人数在30人及以上的一般自然科学类国际会议按照教育部国际会议预报通知要求在国际会议正式举办前一年的下半年进行预报,重大国际会议,需提前一年预报至教育部。

五、申报程序

1.一般国际会议在距离国际会议正式举办前至少3个月,会议负责人或经办人在教育部国际会议管理系统内注册账户并填报会议预报申报信息;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在系统内审核申报信息,形成并上传《预报申请表》;国际处复核会议申报材料并报分管校领导核签后,上报教育部,等待教育部批复。重大国际会议须先报送教育部,经由教育部审核后,上报至国务院审批。

2.国际会议正式举办前请按照《长安大学涉密及涉外活动保密规定》填写涉外活动保密表。

3.国际会议闭幕后在教育部国际会议管理系统内填报并上传成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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